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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训练综合楼建设工程

2010-10-11 来源:福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训练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 明发改社会[2010]4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 设 地 点: 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41幢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约9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94 日历天,具体根据业主要求定立合同时确定;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并交付使用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福州金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省内年检合格有效且根据明建筑〔2010〕72号文、明建筑〔2010〕136号文要求,投标人须为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施工企业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购买的投标单位,请于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费每份50元,招标文件、设计图纸、预算书及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款到指定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分支机构汇出)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元(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负责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其它: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 ;

地 址: 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41幢 ;

电 话: 郭昌文 ;

联系人: 13459862239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江滨新村35幢302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5151066

联系人: 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三明市建行三元支行新泉分理处

开户名称: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471360525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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