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兴县大成小区基础设施改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主要工作内容:道路、雨水管线、标志标线、停车位、绿化、路灯等综合配套设施改建工程。现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承包单位。
二、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6)企业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0年10月 9 日至2010年10月 15 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请投标报名手续。
五、施工单位投标人请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参加报名:(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2)《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路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72-604523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7楼C座
联 系 人:吴工、韦工 电 话: 0571-56111813
传 真: 0571-56111811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浙江华夏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0年10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