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岸带科研综合楼二期工程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以 津高新区经发审【2010】8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海岸带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海岸带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岸带科研综合楼二期工程,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0678.84平方米。研发生产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8680.44,地上面积:7383.84平方米,地下面积:1296.60平方米。科研办公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1998.4平方米。总投资额4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物华道8号增1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岸带科研综合楼二期工程,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0678.84平方米。研发生产楼,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8680.44,地上面积:7383.84平方米,地下面积:1296.60平方米。科研办公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1998.4平方米。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变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0年11月06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2、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证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其相应有投标资格的IC卡。本项目须配备一名正项目经理,一名副项目经理,一名安全项目经理。正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副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投标资格的IC卡;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应具备安全培训合格证和投标人的任命书;(3)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交《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一套。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海泰信息广场F座4楼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10 月11 日 至2010 年10 月1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华苑产业区海泰信息广场F座4楼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待定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岸带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连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物华道8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庞亚通 电话:83712905
传 真:8371290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华天道8号F座南楼4楼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张劲 电话:23708721
传 真:2370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