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监区改扩建一期工程劳动改造用房、监墙(包括岗楼和监狱大门)工程施工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
I标段:劳动改造用房工程(三层框架,面积5210.4平米)
II标段:监墙(包括岗楼和监狱大门)工程(总长850米)
III标段:宁夏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监区改扩建一期工程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I、II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 III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8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节假日休息), 在宁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川市文化西
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幢A座301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承担本工程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地企业进宁许可证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投标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整,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9时,地点为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监狱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 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联系人:陈武 吴进伟 联系人:朱慧娟、袁凤
电 话:0951-6197030 电话/传真:0951-504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