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登记编号: | 泉建研叁招字[2010]007号 |
工 程 名 称: | 清流县长校中学教学楼工程 |
地 区: | 三明市 |
建 设 单 位: | 清流县长校中学 |
投 资 金 额: (万元) | 455 |
工 程 地 点: | 清流县长校中学 |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 4101.85m2 |
招 标 方 式: | 公开招标 |
投标资质要求: | 三级 |
发 布 时 间: | 2010-10-12 |
详细信息介绍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长校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 清流县发改委 以清发改[2010] 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长校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清流县长校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中学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101.85m2;总投资约455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长校中学教学楼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6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根据明建筑字[2010]72号文、明建筑字[2010] 136号文要求,投标人须为已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0 月 9 日至2010年 10 月 13 日(含星期天),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流办事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的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7]35号、闽建筑[2009]16号) 。 6. 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2010年10月20日上午11时30分 ;(注:有欠薪不良记录和外地入清建筑企业需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户转入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玖万元人民币 ; 6.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叁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10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金谷大厦三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到场签到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有欠薪不良记录和外地入清建筑企业,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的通知(清政办[2010]132号)规定及清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清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清劳社[2007]37号)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3万元,否则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清流县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中学 ;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邮编: 365300 ; 电话: 0598-5321273 传真: 0598-5323930 ; 联系人: 杜振福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20幢3楼 ,邮编: 362000 ; 清流办事处地址: 清流县劳动局内右侧三层 ,邮编: 365300 ; 电话: 0598-5329569 传真: 0598-5329569 ; 联系人: 丁小姐 。 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清流县支行 ; 账户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880101040010671 。 交易中心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清流县金谷大厦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