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监狱迁建工程项目岩石山岩土勘察项目(招标编号:XMCS-FZ招2009-115-2号),已由福建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福建省闽江监狱迁建工程项目岩石山岩土勘察;
2、建设规模:92379 m2,本次勘探范围为岩石山;
3、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5、质量标准:探明岩石山的各类岩土成分及其相应总方量,勘察报告应根据《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中的定额分类来划分岩土类别,满足编制工程预算需要。
6、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7、招标内容:福建省闽江监狱迁建工程项目岩石山岩土工程勘察(具体详见岩石山岩土勘察布孔方案图);
8、勘察费用:约 15万元,依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收费标准50%计取,计费内容包括钻孔、标准贯入试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天然)和点荷载强度试验,除此以外,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工程量按实计算。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
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科【2009】78号文要求,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4、投标人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08和2009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均未被登记为三个及以上C级,或一个D级的;
5、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6、根据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7、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
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9、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四、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5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10月14日至2010 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全国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使用人):福建省闽江监狱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161号
联系电话:0591-87020098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92号天骅大厦1018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731173 传真:0591-87731172
联系人:陈工、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