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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2010-10-15 来源:中国建设网

  公告编号:350000200709130011412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档案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丁志隆 2.招标人地址: 省政府大院5号办公楼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西环北路322号金达楼3A 邮政编码: 350025 5.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室内装饰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中心共享区 7.招标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2010-12-1 至 2010-12-30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8.项目投资额: 180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0 平方米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凡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合格投标人资格: 11.发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0-10-15 9:30:00 至 2010-10-21 17:00: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2.发售地点: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于 2010-10-15 至 2010-10-15 送达福建省招标办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誌庆 电话: 0591-3722566 16.工程类别: 备注:

  招 标 公 告

  (2010)建融招字第 06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室内装饰工程 为福建省重点项目,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社会[2007]7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档案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中心共享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1800万元,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2011年4月30日完成);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北楼库房部分室内装饰工程60日历天内完成。135日历天内本工程单项验收,150日历天总验收。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装饰子分部工程的合格标准,并达到省级优良工程或“鲁班奖”优良评价标准对装饰子分部工程的要求;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4.监理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一级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各壹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公共建筑的造价在1800万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单个合同标段)。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投标人目前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通报中未被限制投标且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施工 监理 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未被评为C、D级。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0 月 15日至2010年 10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融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电子文本)。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0元,由招标人售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11月10日 9 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1 月 10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融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7层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3813132 ;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镇工业路北段550号洪山科技园8#楼一层,邮编:350025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0591-83722878

  联系人:王誌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注明用途:福建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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