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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2010-10-15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1、崇义县公安局的 崇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楼工程 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为 崇义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楼工程 ;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7800㎡ ;(3)项目总投资:约 869 万元;

  (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6)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预算 ;(7)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

  (8)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11月,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6 月,工期 210 日历天;

  (9)工程建设地点 崇义县城北大道 ;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 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且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记录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造价师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到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费为700元/份,图纸光盘由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自行前往崇义县建筑设计院(崇义县建设大厦六楼)购买,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http://www.gzzbtbzx.com)发布。

  (3)本工程为重点工程,实行双公示制度。

  招 标 人: 崇义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朱雄武

  联系人及电话: 温勇 18970796560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 国 平

  联系人及电话:  钟延波15970184635

  招投标监督单位:崇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97—382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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