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华发改【2010】9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约 125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地上总建筑面积1032m2,建筑高度为:11.10m;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厦门师达建筑设计院
2.6.2.代建单位:无 ;
2.6.3.监理单位:【待定】
2.6.4、审核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企业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0 月 18 日至2010年10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0月28日的11: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或分公司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0 年 10月 29 日上午8:30至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10月 29日上午9:00时,提交地点为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③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zctc.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13605071510
办公地址: 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159599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①、开户名称:华安县新圩中心小学
开户银行:新圩信用社
帐 号:908 111 301 001 099 110 2795
②、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帐号:1000 2523 3520 0100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