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2010]1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平和第三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第三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700m2,项目投资553.7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于2011年6月30前完成竣工验收;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6.2.设计单位:厦门师达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项目的发包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平和第三中学;
电话:13489624658;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市委党校旁),邮编:363000;
电话:0596-6157866 传真:0596-6336033;
联系人:小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平和支行
帐户名称:平和县教育局
帐 号:858001889608091001
(2)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161020100100085069
开户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