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酒泉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酒泉市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招 标 公 告 报名开始时间:2010-10-21 报名结束时间:2010-10-25 招标登记编号:62210230071119 详细信息:
酒泉市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酒泉文化中心项目(科技馆、游泳馆、体育馆、群众艺术及广电中心、城市规划馆、剧院)建设项目,已由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酒发改社会[2010]787、789、790、791)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名称: 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号: 酒发改社会[2010]787、789、790、791号文
规划批准文号:酒泉市规划局酒规字[2010]第52、53号
建 设 地 点:酒泉市新城区二期飞天路西侧,宝泉西路延伸段以北,玉门西路延伸段以南,规划经二路以东。
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467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77075.63平方米。其中:游泳馆建筑面积7900平方米,用地面积48107.83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群众艺术及广电中心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科技馆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城市规划馆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剧院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以上五馆用地面积128967.8平方米。
3、投资额:约3亿元人民币 ;
4、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5、建设内容:酒泉市科技馆、游泳馆、体育馆、群众艺术及广电中心、城市规划馆、剧院;
6、投标周期:30天(自发售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
7、招标范围:酒泉市科技馆、游泳馆、体育馆、群众艺术及广电中心、城市规划馆、剧院概念性方案设计。
8、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建筑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注册师资格。
9、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拟承担本设计任务的主要人员名单、人数、资格和经历,近三年以来企业获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投标人均需将原件经招标人资格审核。若投标人数量超过7家(含7家)则进行资格预审。只有经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都可以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只对排名在中标方案之后的前三名给予补偿。
10、本次招标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方案补偿费金额为: 第一名6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4万元。
11、投标人报名及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1—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13、购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0 年10 月26日至2010 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可从 酒泉市城乡建设局416房间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4、投标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1年10月30日18:00时(北京时间),送至 酒泉市城乡建设局416房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书将被拒绝。
15、资格预审的结果将于2010年11月4日 以书面形式 通知。
联 系 人:习建锋 张 昇
联系电话:0937-2652353 13299340711 13809376677
传 真: 0937—2651202 邮政编码: 735000
地 址:酒泉市城乡建设局四楼417房间
酒泉市文化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酒泉市城乡建设局代)
2010 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