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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工程

2010-10-20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招标单位名称

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工程项目

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

《关于县公安交通警察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字【201046

项目总投资

330万元

本项目投资

33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后审

资金已落实

已落实

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石城县琴江镇仙源村鸭子垅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3735m2

层次

6

结构

框架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标 段 划 分

一标段

石城县公安交通警察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工程一个标段

二标段

/

三标段

/

四标段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资质等级

叁级(含叁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

建筑工程

资格等级

二级(含贰级)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

在有效期内

段标选择要求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

/

投标(报名)人

/

项目经理

/

其他要求

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盖章的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证

五大员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上岗证证书

其它要求

资格标文本证书为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评标时核验原件。

1、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日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2、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3、通过赣州市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证明。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109月  日

报名期限

  5  个有效工作日

报名

时间

20101019日至20101025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700分。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软件使用100元,图纸光盘100元,均售后不退。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18970765088

报名地点

石城县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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