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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地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楼

2010-10-20 来源:苏州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建)(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 火车站地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楼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行10103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站路以南、苏虞路以东、铁路以北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420平方米      建筑面积:342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86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11-10  至 2011-5-29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火车站地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办公楼土建、安装等工程 860.00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相应资质二级及以上 良好、无不良业绩 良好、无不良业绩 对外发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三香路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10-20  至 2010-10-26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10-26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10-26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10-26下午15:00至16: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报名申请书原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本工程可选条件所对应的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获奖证书或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泗井巷15号
   联系人: 杨振华      传真: 65221883      电话: 65221883
   邮编: 215000      E-Mail: hjzbdl@foxmail.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潘练强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066

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10-20  至 2010-10-26        投标箱号: 投标箱四

13. 备注: 1、与资格预审有关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原件核实,否则视为无效;  
3、原件核验时间为2010-10-26 下午15:00至16:00;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类似工程指: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  
6、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经办人社保证明需要提交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凭证;  
7、“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考核以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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