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职业中专学校迁建一期工程教学楼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投资[2009]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招标人为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由三幢五层框架结构连廊式教学楼组成,总建筑面积10988平方米,总投资约13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职业中专学校迁建一期工程教学楼,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1月1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必须已进入《2010年度三明市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明建筑字[2010]72号;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6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31号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预算书、发包价书及电子文档等资料另行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1月1日17时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大田县文山路9号图书馆六楼);
7.2.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投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且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标文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大田县城关,邮编:366100;
电话:0598-7223634;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336号,邮编:366000
电话:0598-3819988、0598-7241366,传真:0598-7241366;
联系人:刘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9030 7100 1001 0000 0300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