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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石桥镇财政所综合楼工程

2010-10-21 来源: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1、盘县石桥镇人民政府的盘县石桥镇财政所综合楼工程,已由盘县发改局以盘发改[2010]7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盘县石桥镇。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筑面积:1213㎡,建筑高度:15.9m,砖混结构,总投资约138万元。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4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 12 月 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 6 月 1 日,工期: 18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规定的范围。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0 年 10 月 25 日 9:00:00时至 2010 年10 月 25日15: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三楼)。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10 年 11 月 28 日9:0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盘县石桥镇财政所综合楼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 2010 年 11月 2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其他:1、外省企业还需提供入黔资质核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报名投标;3、提供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两份; 4、提供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法人身份证、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证的复印件两份;

  招标人:盘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梁全伟

  联系人:13885819010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85867517

  联系人:傅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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