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正茂支[2010]招字第098号
开标时间:2010-11-12
所属行业:建筑智能化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泰宁县国家税务局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支[2010]招字第09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已由泰宁县发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宁县国家税务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泰宁县国家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宁县金岁小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80万元、建筑面积6090㎡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预算)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适用);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智能化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职称:助理工程师专业:智能化或电子类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_;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7日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宁办事处(泰宁县建设大楼二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预算、清单、光盘每份售价600 元,招标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11月12日开标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2日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拟派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应当持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师(造价员)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投标保证金。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国家税务局 ;
地址:泰宁城关 ,邮编:354400;
电话:0598-7861559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A座二楼 ,
邮编: 350003 ;电话: 0598-7839069、 0591-87892791
传真: 0598-7836669; 联系人: 郑女土、林女士 。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档案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