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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

2010-10-25 来源:绿色建材网

  1.招标条件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受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复兴大道南侧,西到汴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东围墙,东到监狱家属院西围墙,南到北关街小康村;

  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6416.1㎡,高7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7448㎡;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标段划分:施工标段、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含桩基)。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含桩基)、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07]72号文件执行);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申请人是外地建筑企业的应根据汴建文[2009]107号文件规定办理进汴备案,领取进汴备案证明后方可报名。

  3.4投标申请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外地企业须提供进汴备案证明。

  监理单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进汴备案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8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12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备案表格。

  联系人: 蔡洁 陈斌

  电话: 13121930956 01058684300

  传真: 01058688252

  E-mail:bj_zbcg@163.com

  邮编: 100 049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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