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项目经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招[2010]148号}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靖县丰田华侨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270万元,建筑面积2277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工程等设计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 18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州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厦门师达建筑设计院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0月 25日至2010 年10月 29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南靖县山城镇解放西街25-4号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4.2.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1月 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投资项目交易中心(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 或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njxzzx.org)上发布。
8. 工程交易服务费
8.1.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丰田华侨学校;
地址: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内 邮编:363612;
电话:13709397851
联系人: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解放西街25-4号门市,邮编:363600;
分公司电话(含传真):0596-7827866 13055375386
联系人:小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9080 9100 1001 0000 0325 20
(2)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
帐户名称: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1409 0221 1970 0075 588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投资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