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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

2010-10-25 来源:云南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鉴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已经主管单位批准建设(昆发改投【2010】511号),本工程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全面建设。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开接受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2、建设地点:广福路西段云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启用的办公楼。

  3、建筑概况: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地址位于广福路西段云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启用的办公楼,该项目由市政府投资进行改造装修,工程约为5987平方米的毛坯房改造装修。

  4、招标范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6、计划工期:2011年3月底竣工。

  7、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定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依法取得贰级项目经理资质,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本招标公告公布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本项目所要求全部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注:以上原件审验完毕后结果签字确认当场归还投标申请人(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审验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三、有关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0月29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9楼E座)。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人民币1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后,于2010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昆明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厅(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8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清楚注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字样。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昆明建筑工程交易网(www.kmct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9楼E座

  联 系 人:曾旸 联系人:朱恩良、马骁

  电 话:0871-4610851 电话:0871-4103756

  传 真:0871-4610851 传真:0871-4105031

  邮 编:650228 邮编:6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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