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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县四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

2010-10-28 来源:招投标网

  林芝县四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三)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百巴镇综合文化站、更章门巴民族乡综合文化站

  二标段:布久乡综合文化站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林芝地区各乡镇

  (六)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且具有高原施工经验,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承担本招标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高原施工经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0月26日至2010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分至12:00分,下午15:3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 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拟承建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质证书。

  (六)企业相关的其它资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11月 16 日 10:00分,提交到 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林芝地区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

  招 标 人:林芝县文广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昌兵

  联系电话:15208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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