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水门洞分社营业用房装饰工程已由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财务会计处以吉农信联财函[2009]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504.9平方米;2层;
2.2工程地点:吉林市船营区顺城街。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饰部分、门面部分、水暖、电气等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2010年11月 18日至2010年12月2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施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 2010年10月21日至2010 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2日9:00时。递交地点:吉林市旅游宾馆6楼中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 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施工人民币2万元。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李春萍,联系电话:139044293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5号
联系人:宿 苑,联系电话:0432-6208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