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委托,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宁夏公安交通应急指挥中心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宁夏公安交通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0]527号)批准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项目使用单位为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局,项目代建单位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批准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拨款,现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NXITC101001F107。
2.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4300平方米,主要包括交警总队(含高速交警支队)办公业务用房、车辆管理服务大厅、标牌和杂志生产用房、各类鉴定用房、交通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心机房、高速公路电子监控中心、交通指挥中心、以及门房和水泵房等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建筑物为框剪结构,普通装修。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总监必须是在本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宁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联合办公室(银川市文化西街106号B栋A座301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承担本项目的注册监理师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8日 14:3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公园街108号(光明广场东南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宁夏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
使用单位: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995218586
代建单位: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凤艳 联系电话:1899520080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联系人:陈剑 班海燕 电话/传真:5058213,13995072102,1370951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