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8层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0-10-29 来源:招投标网

  标段编号: MNJ100838-01SG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8层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弘业办【2010】4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8层办公楼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中华路50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弘业大厦第18层办公楼装修工程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1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9月14日至 2010年9月19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工程合同总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三项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2008年8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10年2月至2010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

  5.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

  6.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9-14 8:30到 2010-9-19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211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00016

  招标人联系人:葛翔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丝莉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00827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