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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彭于埠小学初中部教学楼建设工程

2010-11-01 来源:中国建设网

  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彭于埠小学初中部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工程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彭家于埠社区驻地,共1栋5层教学楼。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3500平方米,共分一个标段。

  1.2、总造价约:250万元。

  1.3、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 200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叁级总承包(包括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0年11月2日16:00时前到河东区招标办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建造师原件,中标单位押建造师证书原件)

  3.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

  3.2、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复印件留存)

  3.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6、近年来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造价均须高于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3.7、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10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8、外地进临沂企业须具有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3.9、由企业所在地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3.10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河东区九曲办事处彭于埠小学初中部教学楼建设工程楼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四、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每标段须向临沂河东区招标办交纳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并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费(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4.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文件规定支付。

  五、招标日程安排:

  5.1、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1月2日16:00 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 李洪玺 刘长娟

  联系电话:0539-7116923

  地 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招标办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1月7日下午16:00,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3、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0年11月8日下午14:30前

  联系人:彭洪山

  联系电话:13953929538

  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会议室

  5.4、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3日9:00时前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1款。

  5.5、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3日9:15时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5.1款。

  地址: 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住建局开标室

  招 标 人: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彭家于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彭洪山

  联 系 电 话:13953929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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