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诏安县文体中心体育馆工程 已由 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复及招标核准以 诏发改【2007】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诏安县文体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康华西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总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1260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约300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含的内容(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待定 ;
2.6.4.监理单位: 另行通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3.4.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1 月 1 日至 2010年 11 月 5 日,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瑞京路人民新村20幢103号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下浮率K=17%)。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11 月 12 日17: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帐户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2 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 1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文体局
地址: 县前街140号(旧县政府大院内) 邮编:3636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069011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瑞京路人民新村20幢103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91728 传真:0596-2090138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全 称:诏安县会计核算中心(诏安县文体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诏安支行
账 号:05812608094001
2、全 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
账 号:1409020309010036109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