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第四中学综合楼已由 将乐县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将发改投[2010]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第四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和自筹 ,招标人为 将乐县第四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将乐县第四中学校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10万元、建筑面积:2370m2、框架结构:三层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将乐县第四中学 ;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福建水立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入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三明辖区内进行法人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预选承包商名录库见明建筑[2010] 72、136号);
_本工程发包价:报名结束后开标前3天提供给投标人,并同时在福建招投标采购网上发布;
3.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含临时)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1月 1 日至2010年 11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地址:将乐县"锦秀江南小区303室"(县卫生局隔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950元,含招标图纸售后不退。
4.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10%。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前 ;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账户转账或以现金以投标人(企业全称)名义,汇存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万(开标前一天到账便核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1月 12日 15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6.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第四中学 ;
地址:将乐县第四中学校内,邮编: 353300 ;
电话: 13859418532 传真: ;
联系人: 黄华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锦秀江南小区303室"(县卫生局隔壁) ,邮编: 353300 ;
电话:13107905977、0598-2326873 传真: 0598-2326873 ;
联系人: 齐忠富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将乐支行;
帐 号:3500 1647 8070 5250 013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 ;
账户名称: 将乐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账 号: 1404042129022050197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方式:中标企业接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叁拾万元存入指定账户,否则按弃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