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20100155
发布日期:2010-11-03
淮北市相山区淮纺路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1.淮北市相山区淮纺路小学现委托淮北中汇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淮北市相山区淮纺路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物高度15.45米,建筑面积约3205平方米,本工程总投资约为 410.456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淮北市纺织厂余家菜场北侧原淮纺路小学院内。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期:建设工期为210个日历天。
2.6.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须知:
3.1 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建工程贰级 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附件: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4.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4.2、集中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7号,淮北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头)。
4.3、集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2010年11月03日至201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4.4、在集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后投标截止日前欲购买招标文件的可按照招标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投标截至时间不因此顺延。
4.5、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含工程量清单、光盘等,售后不退);图纸等资料费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相关文件等,售后不退)。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5万元, 采用银行自带汇票的方式(其他方式无效),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分公司账户)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办理完毕。将银行自带汇票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一并送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验收;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入帐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限制三年内在淮北市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24日9:00整
6.1提交地点: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淮北市人民中路196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自带汇票、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淮北市相山区淮纺路小学
联系人: 陶伟 电话:0561-3050180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中汇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聊宗军 电话:0561-305221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账 号:1305016109024976696
附: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序 号 | 审核要素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 提供方式 |
1 |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淮备案证 |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淮备案证》 | 淮北市建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淮备案证》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2 |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3 | 企业资质等级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4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5 | 生产经营状态 |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6 | 履 约 历 史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 1、在淮北市无项目的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2、在淮北市有项目的必须由淮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建工程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8 | 拟派项目经理动态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纪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在建工程。 | 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9 |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注: 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9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合格;
3、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
6、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