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攀枝花市公安指挥中心二期刑事侦查技术用房项目,己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攀发改函【2010】1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攀枝花市公安局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与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发改函【2010】113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10225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拟在公安指挥中心红线范围内,主楼的左前方,修建刑侦技术用房,主楼的右前方,对外服务用房的二楼,加层修建食堂。
工程规模:该项目包括刑事技术用房、技术侦查用房、公安档案用房、食堂等,总建筑面积为6300平方米。
工期要求:85日历天
招标范围:
1、设计:该项目红线内的所有设计。即单体房建、室外总图及配套。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勘察:满足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地勘及配套设施的地勘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及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8]24号)要求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资质,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二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_年 11 月 4 日至_2010 年 1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3: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11 月2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东区新华街泰隆国际商城东8楼
邮 编: 61700
联系人: 何老师
电 话: 0812-3359405
传 真: 0812-3359696
电子邮件:719447756@qq,com
网 址: /
开户 银 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望江支行
账 号:7704 1015 2010 2000 172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40号一幢402
邮 编: 610051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28-84352226
传 真: 028-84352226
电 子 邮 件: scfsxmgl@163.com
网 址: /
开户 银 行: 中信银行成都水碾河支行
账 号: 741141018260006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