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LWGX098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地税局东方红税务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长沙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高新区
1.2招标范围: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1.3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1.5拟采用评标办法:按长建发[2005]287号文件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和长建发[2006]66号文件规定。
二、报名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注册建造师具有〔装修或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且无在建项目。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2.4投标申请人在2010年11月9日11:00(北京时间)前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到招标公司账户(户名: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雨花农村合作银行韶兴分理处;帐号:80081070005130227012。
2.5长沙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以下所有证件资料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1 投标申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进帐单原件、〔装修或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注册建造师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以经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须上网可查证)、竣工验收单]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3.2外省企业必须有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叁年以上的分公司,持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和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建造师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并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办理了备案手续且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到现场报名。
3.3 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均须提供近三个月上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社保手册原件和其他能证明其在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建造师必须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0年11月4日至2010年11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
4.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五、联系方式:
5.1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地 址:长沙市桔园路125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院内
5.3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3908454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