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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桥综合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

2010-11-08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桥综合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招标人为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朝阳桥综合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朝阳桥综合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2 地 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工 期:按甲方要求;

  2.4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3.3 财务要求: 近两年(08年、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须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1-86196783、1335311788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联系人: 张 工 电 话: 0431-87933788、15590682692

  检察公告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此项招标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为了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被无理拒绝、刁难,或被告知“已经内定中标单位”,请打举报电话,市检察院预防处将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认真调查处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87682000 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举报电话133043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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