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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聂家桥、月明潭农村信用社综合楼

2010-11-09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汉寿县聂家桥、月明潭农村信用社综合楼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改革物价局以汉发改招〖2010〗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汉寿县聂家桥、月明潭农村信用社综合楼

  2.2建设地点:汉寿县聂家桥、月明潭乡

  2.3招标范围:土建、水电施工(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4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1960㎡,投资约196万元。

  一标段:汉寿县聂家桥农村信用社综合楼,建筑面积约980平方米,为三层砖混结构;

  二标段:汉寿县月明潭农村信用社综合楼,建筑面积约980平方米,为三层砖混结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3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各申请人可就本工程任意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报名方式

  各投标人在《常德建设工程信息网》(英文域名:www.hncdjs.net中文域名:常德建设)及各地分网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736-2856016 13786639495

  联 系 人:肖啸

  6.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6.1 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到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55号(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4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进行基本资格审查::①介绍信②法人委托书③被委托人身份证④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⑤营业执照⑥资质证书⑦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18:00时,地点为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55号(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4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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