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招标人全称)的沛县滨河小区10#楼甲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沛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现已进入施工阶段监理招标。监理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投标人参加本监理工程的资格预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沛县滨河小区10#楼甲监理工程
2、工程地点:沛城正阳南路2号。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13平方米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 5月30 日。
5、标段规划:本工程为壹个标段。
6、招标范围: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7、工程质量:合格
二、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监理资质。
2、选派总监理工程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企业业绩、信誉:近年来监理过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仅作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用)
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 近年来承建过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仅作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用)
四、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以下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
(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拟报项目总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5) 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近年来监理过类似工程证明材料
(6) 资格预审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8) 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徐备案表(至徐州市建设局五楼建工处办理)
(9)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监理师行贿档案查询函(原件)
五.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收款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7055056550809100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沛县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帐户。
G、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的单位,其递交的该银行汇票将被入账。投标人持开具证明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请申请人于2010年11月9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 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及所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并于2010年11月9日至2010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监理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该监理工程投标。
八、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沛县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鹿启光 电话:15862273868
招标代理机构: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道春 电话:0516-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