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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乐成镇县浦村清远大厦基建工程

2010-11-09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标项目 乐清市乐成镇县浦村清远大厦基建工程 已由乐清市发展改革局以乐计投资[2003]5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乐成镇县浦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4453平方米,总投资3169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2666万元。工期360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等: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特级除外)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0年11月 9日至2010年11 月 17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论坛:www.yqztb.gov.cn/bbs(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12 月 21 日13时 30 分,地点为乐清市市府路1号西南行政大楼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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