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州市边检站、营房楼内外装饰工程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徐州市边检站、营房楼内外装饰工程
2、招 标 人: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3、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
4、工程规模:约1400万元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合格
7、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 11月
四、本工程划分为贰个标段:
第一标段:徐州市边检站、营房楼内装饰 造价约600万元
第二标段:徐州市边检站、营房楼外装饰 造价约800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标段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设计甲级资质;二标段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设计甲级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
(1)、注册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临近竣工阶段,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选派负责该合同管理工作的建造师作为拟选派建造师人选,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注:投标单位可参与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肆万元/标段,交至
收 款 人: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 户 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G、 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单位的银行汇票将被入账,持开具证明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所报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本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6)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7)徐州市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8)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1)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注:以上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本工程要求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保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八、请投标申请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 2010年11月 9日至2010 年 11 月 15 日,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下午5 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11 月 15 日。
九、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 年11月16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2时 00分至5时00分到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 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十、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一、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8分;建造师答辩2分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敏 电话:0516-85839316
日期:2010-11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