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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官学院和办案技术用房大楼室内装饰工程一标段

2010-11-10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0623-1085N2112823)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湖南省检察官学院和办案技术用房大楼室内装饰工程一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湖南省检察官学院和办案技术用房大楼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火炬村,规划总用地为11335平方米,建筑面积:44097平方米,地上23层,地下2层,框剪结构。本项目为湖南省检察官学院和办案技术用房大楼室内装饰工程一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材料。

  招标范围:包括湖南省检察官学院和办案技术用房大楼第17-23层办公用房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建筑面积为7754.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接到业主开工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20天(日历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并无在建项目;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必须是本招标工程投标申请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4,本项目要求项目部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驻守施工现场,具体指挥、指导施工。

  3.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

  3.6本次资格预审申请均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方法。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5:00至17:0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a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款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并换取发票。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预付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到以下帐户,以银行到帐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认定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拒绝其参加资格审查。

  基本帐户名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13450000000058678

  注: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投标申请人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X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1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十一楼资格预审审查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殷金龙

  电话/传真:0731-847322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 编:410003

  联系人:聂毅 李正达 梁朝晖

  电话/传真:0731-84514218

  电子邮件:hnzb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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