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陶分公司仓储业务综合楼 已由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永发投【2010】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市小陶镇大陶口;
2.2.工程建设规模: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457.4㎡。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水电工程项目,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1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同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且根据明建筑字【2010】72号《关于公布2010年度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的施工企业(外地企业应提供入永备案书)或注册地在永安市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3.3.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 执行永劳社【2008】87号《永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按规定可由建设单位或担保公司担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至2010年 11 月 19 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2时30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市燕江南路33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及标函袋等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7】35号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业时间: 2010年 11 月29 日15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开标现场提交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 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11 月 29 日下午3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336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关证件到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 ,邮编: 366000 ;
电话: 13906981122 ; 传真: ; 联系人: 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336号 ,邮编: 366000 ;
电 话: 3819988 3819192 传真: 3819192 ;
联系人: 张森民 曾招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