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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院一期综合医疗大楼、后勤供应综合楼工程施工

2010-11-15 来源:建淘网

  招标编号:闽教监招[2010]059-1号

  开标时间:2010-11-29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教监招[2010]059-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院一期综合医疗大楼、后勤供应综合楼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施工监理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院一期综合医疗大楼、后勤供应综合楼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珠山村和西楼村交界处、市区西环路、福偐街和清泰街围合的街区内;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

  2.4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87153平方米(其中一期综合医疗大楼地上建筑面积为71172㎡,地下建筑面积8486㎡;后勤供应综合楼7495㎡),包括一期综合医疗大楼、后勤供应综合楼的土建、安装工程等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图纸为准;

  2.5工程投资:约34861.2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质量缺陷期满;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计取,并在此基础下浮20%,监理服务收费暂估为:人民币5018522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3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4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属于中途更换的,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7]20号)的规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8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9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1 月 15 日至2010 年 11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950元,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11月 29 日9:30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11 月29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福清市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地址:福清市清荣大道112号;

  电话:0591-85235123、15980553543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2#楼6层,邮编:350005 ;

  电话:0591- 87667821 传真:0591-87667821;联系人:何小姐、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市支行

  账 号:35001618107052508920

  账户名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新院一期综合医疗大楼、后勤供应综合楼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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