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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泽林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工程施工招标

2010-11-15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市泽林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工程施工招标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

  (2)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工程规模:230万元(含设备及其他投资121万元)。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0年 11 月 15日至2010年 1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滨湖西路广电大厦东附三楼)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1)从鄂州市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中下载《承诺书》,该报名书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第(1)项原件资料同其他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5.2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伍万元(人民币)。申请人必须在2010年 11 月30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标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 系 人: (林会计 联系电话:0711-3358306)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58651053002114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申请人将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鄂州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鄂州市滨湖西路广电大楼四楼

  邮 编:436000

  联系人:尹传忠

  电 话:13908687691

  电子邮件:yinzcxmj168@sina.com

  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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