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清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华新桥安置小区(BT)工程(一标段)已经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BT 。拟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以东、河堤路以北、漕运西路以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7万㎡安置房;
(3)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12月~2012年8月;
(5)质量要求:合格。
(6)发包方式:BT模式(建设—移交);
(7)回购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最终确认投资总额之日起2年内;
(8)回购方式:以土地出让金冲抵项目工程款(回购款)。
4、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9)市场准入: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施工企业单项工程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0)投标项目经理和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09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12)申请人融资能力条件:申请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能提供市级及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信贷函;并提交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信誉保证金担保函;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4)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内容中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6、报名须知
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与资格预审时一致)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下述时间、地点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00元人民币/每套/每标段、售后不退):
(1)时间:2010年 11 月 15 日至2010年 11 月 19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也可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 11 月 23 日下午 2 时 30 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9、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清河区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205237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苏州路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83719033、13852389655
10、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0年11月 15 日至2010年 11 月 19 日。
招标人:(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盖备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