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海事处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与办事处一层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海事财[2010]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事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事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霞浦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921507元(其中室外附属工程造价为822151元,一层装饰工程造价为99356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州金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入选2010年度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已具有临时建造师资格但未领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经理,应提交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其具有临时建造师资格的文件材料),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___ ____ 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0 年 11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光盘)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元 ,以上资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11月 30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事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21号,邮政编码:352100
电话:0593-2992316 传真:0593-2929373
联 系 人:谢海翔、马得培。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 ,邮编:350001 ;
电话: 0591-87674771-810 传真:0591-87674640 ;
联系人: 蔡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账 号: 734131018260007418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霞浦海事处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与办事处一层装饰工程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