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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中学简易体育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11-17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中学简易体育馆工程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核字【20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安县兴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各50%,招标人为兴安县兴安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安中学体育馆工程;

  建设地点:兴安县灵渠南路142号;

  建设规模:1600m2;

  结构类型:框架、网架结构;

  计划工期:21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网架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兴安镇三台路11号)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专职投标人)、专职投标人证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桂林市(含12县)的施工企业可直接报名(当年未在兴安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的企业,备案后报名),广西区属施工企业必须进行年度登记备案并在兴安县建设局进行单项工程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单项备案登记表在http://www.gljyzx.com下载;区外来桂企业,还需要持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

  4.3 凡报名合格者,请于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兴安镇三台路11号)持专职投标员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资料费按成本费另收,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市建招字[2009]08号文进行处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县兴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县灵渠南路142号     地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邮 编:541300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73-6221375         电话传真:0773-5814868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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