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地矿闽东地质科技综合试验楼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宁发改审批【2010】72号)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宁顺恒【2010】招字第J-035号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国道路6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87.58平方米,工程造价1430006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所对应项目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4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应为2009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或宁建筑[2010]27号文公布的“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且未被清理出库的投标人。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1月16日至 2010 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预算书每份售价300 元,施工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合计1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贰拾 万元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30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办公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8号 邮政编码: 352100
联系电话:0593-2866523 传真:0593-2866523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1#6梯202 ,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6161808 传真:0593-6102778 ;联系人: 陈绍辉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