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受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代理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工程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主要建设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和总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其中审判业务楼共七层,框架结构。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自筹。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及监理各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二、资质要求:
参加施工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参加监理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22日16:00时前.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业绩考核手册(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及能证明企业技术、机械、资金能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近三年在建和已完工程业绩等(并附带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套),到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12:00时前,送至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宁规划建设信息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联系人:葛楠
联系电话: 0971-611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