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齐齐哈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 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发改社会【2010】4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规模
总建筑面积 12364 平方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建华区林化路2号 。
2.2建设规模: 改建12364平方米 。
2.3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概算投资:投资概算3000万元。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7本工程取消报名程序,招标文件将在齐齐哈尔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qqhrjs.gov.cn)免费下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人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李 晶
联 系 电 话:1394627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