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胜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公楼工程已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投资字【2007】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胜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公楼工程
建设地点:桂林市龙胜县
建设规模:约人民币500万元 计划工期:30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房建工程
质量等级: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龙胜县内企业除外)、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桂林市内、本县外桂林市属施工企业可持单项工程备案表直接到龙胜县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站进行单项工程备案;区属桂林市外施工企业需到龙胜县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站进行单项工程备案后再到桂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单项备案。外省施工企业除按桂林市外施工企业规定进行备案外,还需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备案。桂林市备案表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ljyzx.com/)。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11月17日至2010年11月 23日,每日8: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后,然后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报名。
联系人:胡涛 联系电话:0773-3115982
4.2凡报名合格者,请于2010年11月17日起至2010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持专职投标员证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胡 涛 联系电话:0773-3115982 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龙胜镇古龙街21号
邮 编: 541700
联 系 人:胡毕建
电 话: 751349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 胡涛
电话(传真):0773-3115982 0773-2825113(传真)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叠彩分理处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