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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楼修缮工程

2010-11-18 来源:中国建设招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楼修缮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新店镇西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163848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原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楼室内装修及水电安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京华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及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含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还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主办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1月17日至2010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图纸。

  4.2.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于2010年11月17日至2010年11月23日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2 月2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购买招标图纸收款凭证的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平台(http://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 发布。

  9. 其他

  9.1. 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地 址: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居住主题小区内)

  联系电话:13665054181

  联 系 人:周警官 刘警官 上官榕闽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新权南路36号鑫涛苑311单元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361845 传真:0591-83361845

  联系人:陈晓雪 赵可文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庆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00036595440010001

  注明用途:原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学楼修缮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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