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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科技展览室建设项目

2010-11-19 来源: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汕头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科技展览室建设项目的供货、运输、施工及安装调试接受合格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科技展览室建设项目。

  2、 招标项目简要内容:汕头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科技展览室声光影系统涉及沙盘系统、LED显示屏及液晶触摸屏、扩声音响系统、展厅智能中控系统等,包括货物供货、运输、施工及安装调试(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及《预算书》)。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4、 交货地点:汕头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

  二、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需具有同类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用户的联系方式等有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数字沙盘系统、挂壁式液晶显示屏、扩声音响系统、智能中控系统)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证书,提供原厂商出具的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连带责任承诺书(如代理商不能完成售后服务内容,设备原厂商必须继续完成本项目售后服务)。

  4、 投标人须获得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18日至2010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第2、4条规定的各种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采购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8日上午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8日上午9:30止

  3、递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4、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8日上午9:30

  5、 开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汕头供电局

  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55号

  电话:0754-88896852 电话:0754-88185211

  传真:0754-88896853 传真:0754-88257620

  联系人:丁工 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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