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滨淮镇派出所办公楼 | ||
招标单位 | 滨淮镇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滨淮镇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胥爱怀 | 联系电话 | 13770132999 |
招标代理公司 |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结构形式 | 框架主体两层,局部三层 |
联系人 | 陶正华 | 联系电话 | 0515-84198069 13905118182 |
入围办法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数入围 | 评标定标办法 | 采用经评审的 合理低价法 |
招标内容 及工程规模 | 土建、水电,约1276㎡ | 工程所在地 | 滨淮镇新行政办公区 |
要求工期 | 120日历天 | 标段数量 | 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1.省外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2.投标单位及建造师必须有检察机关出据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时间 | 2010年11月18日8时30分-2010年11月24日17时 | ||
报名地点 |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 | ||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须知 | 报名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有检察机关出据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或汇票、电汇方式缴到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滨海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3209222601201000332687,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光盘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