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大港•莱茵华庭小区建设项目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锦开发改发{2010]39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大港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大港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本次招标划分为 二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大港•莱茵华庭小区三期54#楼、55#楼建设工程
二标段:锦州大港•莱茵华庭小区三期56#楼、57#楼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以东、朝阳新路以北,沈阳路以南,东三街以西。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5825.33㎡。54号楼、55号楼建筑面积分别为4847.28㎡,层数9层;56号楼建筑面积为2562.63㎡,层数6层;57号楼建筑面积为3568.14㎡,层数6层。
2.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365日历天,计划2010年12月15日开工,2011年12月14日竣工。
二标段:280日历天,计划2010年12月15日开工,2011年9月21日竣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建筑工程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11月18日至2010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8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后楼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大港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锋
电 话:0416-3575522
传 真:0416-3575115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小区19-1号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刁朔
电 话: 0416-3585285
传 真: 0416-358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