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第十四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己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投资字[2010]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丹东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按丹招核准字[2010]283号意见对该项目的丹东市第十四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_建设地址为丹东市振安区珍珠街2号;招标范围为该工程的土建、装饰装修、水暖、电气、消防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2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8月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及资格(建造师或建造员),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规费计取标准;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资格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9 日至2010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经资格审查后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执业证书、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投标单位IC卡及项目经理IC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图纸完整无缺)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12 月9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丹东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三路30号
邮 编: 118000
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0415-2305543
传 真: 0415-230554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
邮 编: 118002
联 系 人: 高女士、王女士
电 话: 0415-3195007
传 真: 0415-3195017
电 子 邮 件: lnfy@lnfy.com
网 址: www.lnfy.com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丹东分行沿江开发区支行
账 号: 216005040018010010458